最近,“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在微博上发文称,“吸毒去罪化能够减少污名和歧视,并增加艾滋病防治服务和吸毒危害降低服务的可用性与可及性。”另外,这个账号还在评论区“辟谣”,并在《零歧视系列简报2》中,用所谓的数据、法律、政策等多种信息,分析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呼吁对吸毒的去罪化,还说歧视就是防治艾滋病的最大障碍,它会让这些群体因为歧视被排斥在重要的卫生和服务之外。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这一系列文字,就是典型的引发错误理解的诱导信息。
事实上,在中国吸毒并不是犯罪,但是违法。违法和犯罪是两个概念,违法不一定是犯罪,犯罪一定是违法。“吸毒去罪化”已经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我觉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而是根本就是故意混淆“去罪化”和“合法化”,名为去罪,实则为合法化张目。这个概念本来就是西方来的,他们怎么可能不清楚?在中国吸毒不是犯罪,还要什么“去罪化”?只有制毒或贩毒,组织或容留、诱骗或强制他人吸毒,以及非法持有大量毒品,这才是犯罪。他们就是在故意混淆去罪化和合法化,把吸毒去罪化混淆成吸毒合法化。
而且在中国,吸毒已经不是传播艾滋病的主要途径了,各种数据都有都搜到,他们列出那么多数据,就是不列这个数据。我国通过吸毒感染艾滋病的比例,在10年间下降了很多,从2009年25%降到2020年的2.5%,吴尊友先生功不可没。在这个背景下,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还是断章取义发了这些通稿,表面上好像说是消除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其实夹带的私货就是“吸毒合法化”,这就是他们的重点。而且这也不是第一次,而是老惯犯了,只是这次尾巴露出来被抓住了。之前他们还曾发文称,强制戒毒治疗、康复拘留中心违反了国际人权义务,人权机构、专家和联合国机构呼吁立即关闭这些机构,还强调死刑不应用于毒品犯罪。除此之外,“联合国”在微博的官方也转发了“联合国人权高专”一篇报告,故意将禁毒行动侵犯人权,用美国禁毒工作经验套在中国头上,说禁毒工作没用,杀毒贩没用,这能一样吗?
他们干涉我国内政,抹黑我国禁毒工作,混淆我国法律法规。我看他们是看中国防艾禁毒成果太好了,他们想尝试洗脑,还以为国人会跟以前一样相信“联合国权威发布”,列强无不怀念“大清”。以前我们总把联合国及其附属组织在国内舆论和对外关系上放到高位,确实是有代价的,但好在近些年我们普通民众也对西方舆论潜移默化的渗透,有了更多防范。最后再说一点,中国对毒品是绝对零容忍,这才是最大的人权体现,西方还是不要做大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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